陈峰华律师,上海市光大(泰州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,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泰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,泰州市工商联(总商会)法律服务委员会成员,泰州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委员,泰州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业务委员会委员,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。先后毕业于江苏省司法警官学校、南京大学。1997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,先后担任政府、跨国公司、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数十家,代理各类民商事诉讼、仲裁、刑事辩护案件近千件。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,二十多年的办案经验技巧,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心,赢取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。
擅长领域:
1. 刑事辩护,
2. 合同纠纷、婚姻家事、清收欠款、交通事故赔偿、工伤赔偿、房产建筑、公司业务、承兑汇票等民商事诉讼、仲裁,
3. 政府、企事业单位、个人法律顾问。
办案宗旨: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,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,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经典案例:
刑事:
1. 万某涉嫌持械聚众斗殴犯罪案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;
2. 李某涉嫌敲诈勒索犯罪案,检察院决定不起诉;
3. 李某犯故意伤害罪案,法院判缓刑。
民商事:
1. 陆某诉某银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,法院判决某银行全额赔偿陆某储蓄卡被盗刷金额;泰州电视台曾予以报道;
2. 顾某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,弃车离开现场,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商业险予以赔偿;
3. 某公司诉某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,法院判某政府全额支付工程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