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房二卖”不仅违约!更可能犯罪!

添加时间:2021-10-07 06:40 点击:
 汪桂苏 黄磊
前不久,如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一房二卖,恶意骗取他人购房款的刑事案件。案件被告人施某家中拆迁获得多套安置房,由于其日常挥霍无度,致使债台高筑,便盘算起将已抵债出售,但尚未过户的其中一套安置房佯装仍待出售,以骗取购房款还贷。最终骗得被害人购房款10万元,后因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东窗事发。如东法院最终以被告人施某犯合同诈骗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适量罚金。

法院经审理查明,2020年7月,被告人施某为偿还债务,将其名下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出售给徐某,约定由徐某将上述房屋抵押款清偿后过户。同年8月,被告人施某故意隐瞒交易情况,以将上述房屋出售给被害人陈某为名,骗取陈某购房定金人民币10万元。

如东法院认为,被告人施某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。鉴于被告人施某具有坦白情节,且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还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,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、从宽处理,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。

法官提醒:当前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,法律问题亦层出不穷,其中最为典型的当属“一房二卖”。“一房二卖”作为投机行为,售房者追求利益最大化,不仅违背市场交易的诚实信用原则,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,属于民事上的合同违约,更有可能在不当谋取而无法及时退出购房款情形下,触犯刑法,构成犯罪。法官在此提醒各位购房人,购房前需要审核房屋中介的资质、欲购房屋的权属以及是否设置权利负担,同时要签署合法、正规、齐备的购房合同,及时进行购房备案,第一时间进行产权变更登记。